关于全国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一五”规划200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| |
发布日期:2009-02-06 | |
关于全国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一五”规划200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| |
各有关单位: 接教育部办公厅通知(教办厅函[2009]008号),全国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一五”规划200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开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1.请申请人认真阅读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一五”规划纲要》和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一五”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》,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,课题申报者根据《课题指南》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。 2.200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,教育部重点课题、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。 3.对2009年度课题申请,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,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。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。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,得到同级别教育学科基金项目(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、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)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。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省部级在研项目的申请者申报。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-3年完成,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,应用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。 4.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(包括《2009年度课题指南》、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•评审书》、《课题申请•评审书》及《活页论证》等)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(网址:http://onsgep.moe.edu.cn/edoas2/website7/index.jsp)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(网址:http://www.npopss-cn.gov.cn)下载。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。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:审查合格的《课题申请•评审书》一式3份,《活页论证表》8份,以及配套的电子版。重点投标课题不需填写《活页论证表》。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、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,亚光白硬纸做封面。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。 5.2009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09年3月25日止。材料报送科研处科研科,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 联系电话:2901118, 联系人:王荣钊 信箱:kyccyk@hfut.edu.cn 科 研 处 2009年2月6日 |